罗村一中保安门卫工作守则
来源:詹广运发布日期:2013-04-27 1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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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村一中保安门卫工作守则
⑴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令、法规和依法办事。
⑵遵守保安纪律,保持高度警惕,严格考勤考核制度。
⑶实是求事,密切联系,作风正派,办事公道,平等待人。
⑷一切听指挥,执行保安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。
⑸尊重领导,服从领导和管理,团结同志,爱护集体荣誉。
⑹遵守“十不准”即:不准假公济私和包庇坏人;不准隐瞒和虚报情况;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捞取不正当的收入,收受礼物,接受吃喝玩乐;不准脱岗、溜岗,玩忽职守不履行工作职责或者衣帽不整、语言粗俗;工作时不准吸烟、不准酗酒;不准骂人,打人和体罚;不准参与赌博、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;不准观看、传播淫秽物品或进行封建迷信等活动;不准侵用公安保安职权,严守保安员职责。
⑺忠于职守,对工作极端认真负责。在执行当值时警惕要高,全神贯注,认真守候、巡视,在保安范围内,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、处理(上级下达指令及应变能力处理),控制损失,保护现场,最大限度地保障学校单位的生命财产。
⑻必须做到熟悉学校管理目标的特点:熟悉保安工作的范围;熟悉学校单位的有关要求和规定;熟悉保安的规章制度和学校保安职责、制度;熟悉学校劳动制度和学校保安工作的运作。
⑼要按时上、下班,严格遵守作息时间。执勤期间按规定着装,仪表举止要端正、文明、自然,站、坐的姿势端正。严守岗位,严格按规定到岗,不能脱岗,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。
⑽在工作或执勤中必须做到三个一样(优质服务的工作):领导在场或不在场工作一个样;白天与晚间工作一个样;晴天或下雨天(寒冷天)工作一个样。
⑾执勤时不准擅离职守,巡逻时不准离开规定地域,及时果断处理突发治安事件,制止破坏公物行为和其他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。
⑿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,努力完成各项保安服务工作。
南海区罗村一中
2010-9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