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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村一中水电工工作职责及要求

来源:詹广运发布日期:2013-04-27 10:39 分享至:
罗村一中水电工工作职责及要求
 
学校水电工在总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水电安装、保养、维修及消防工作。要牢固树立为学校和全校师生员工服务思想,做到水管供水流通,灯光照明明亮,供水供电及时,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,及各项教学活动、师生生活秩序井然。其工作职责如下:
(1)热爱本职工作,认真学习提高专业业务水平,熟知学校电网、水网系统和主要设备的型号、性能,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。
(2)水电安装维修、保养、消防工作由总务处统一安排,其他部门需要调用,要向总务主管沟通协调,布置安排工作。
(3)负责全校各处自来水网、水龙头、厕所水箱、屋顶水池维护及检修工作,力求做到不让一个水箱、一个水龙头漏水。
(4)负责全校电器、照明及给排水设施的安装检查和维修工作,保证各种照明及其它用电设备完好,防止因电伤人伤物事故。
(5)负责每个学期的水、电表抄写及核算工作,并熟练掌握全校供水、供电系统,对学校各楼宇水电的配送处室、设施设备、线路等了如指掌;对每月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,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。
(6)要做好对水电工具、维修设备的保养工作,常用工具和设备要经常保持完好。
(7)负责各办公室及学校电子打铃器的管理、维护及线路维修;以及学校广播器材的管理工作,并做好各种集会的音响设备安装、调试工作。
(8)学校内的用水用电设备一旦发生故障,应随叫随到及时处理,不得以各种借口推卸,以免造成事故或浪费(因延误造成事故或浪费负全责)。
(9)每月至少二次检查学校所有用水用电设备的地方,有无异常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做好维修确保用水用电正常安全。
(10)积极协助学校、部门、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,完成学校临时分配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(11)对所需的维修器材和设备提前做好计划,上报总务处审批购买。水电工作人员要爱护工具和水电器材及配件,注意保修,节约费用,防止丢失和浪费材料,不准用公料干私活。
(12)工作期间,要坚守岗位,除巡查和现场维修外,每天工作要有记录,以便统计汇报和期末评级工作。
(13)工作期间要规范操作,注意安全,定期查修水、电路,保证用电用水安全,消除事故隐患,对损坏的水电部件要及时更换。
(14)日常工作时要坚持每日巡查制度,认真检查校园内多点的供电、供水情况,杜绝跑、冒、滴、漏现象。发现问题及时修理;要避免和防止因电器设备问题而发生触电或断线伤人等事故;对多处水龙头、阀门要经常进行维修,决不让一处水龙头漏水。
(15)不能乱拉乱接电线路,对不符合要求的电线路应及时清除处理,以免影响供电的正常运行或造成不必要的事故隐患。
(16)遵守值班,参加学校各项正常活动。
(17)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杜绝一切事故发生,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。水、电设备发生故障,应及时修理,小修不过夜,大修不过二天,特大修不过一周,保证各项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(18)坚持原则,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、用水行为,克服不必要的长明灯、长流水,节约用水用电,降低消耗。
(19)做好偶发性、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,及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。
(20)对学校的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、毕业仪式、大小型会议、观摩、考试试场等等,应该事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,确保工作顺利进行。
(21)提倡秉公办事,勤俭节约,修旧利废的好风气。
(22)听取教职员工的要求和意见,不断改进工作,提高服务质量。
(23)严禁水电器材人情“走私”和滥用、盗窃、丢失,违者将严肃处理。负责好水电设备器材及其使用工具的管理,防止浪费和丢失。
(24)本职责要求一式二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。
※上述条例水电工要认真学习,明确职责和认真执行实施。
※此工作职责要求未尽事项,在双方明确通告下加以修改及补充,不断完善,希水电工做好本职工作,不断提高业务安全技术及素质。
 
水电工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南海区罗村街道第一初级中学(盖章)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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